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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各级工会送温暖实现“四个转变”

经常型 自救型 群体型 社会型
2001-02-05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张炳升 通讯员 向德荣、周立群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湖北省各级工会紧紧围绕国有企业3年改革和脱困目标,针对全省困难企业多、困难职工多的特点,经两年努力,共建立再就业基地345个、职业培训中心336个、解困贸易市场173个、送温暖基金438个、帮扶困难企业1806个,安置下岗职工50137人、培训职工97503人、筹集送温暖基金总额达7602万元,在全省建立起以“帮困救助、互助互济、促进就业、互助合作”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互助保障体系,使送温暖这项民心工程逐步实现了“四个转变”。

该省送温暖工程的第一个转变是由季节型转向经常型。过去每逢新春由各级工会发动开展的“进万家门、知万家情、解万家难、暖万家心”送温暖活动,目前在全省已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。1999年初,省总工会在全省部署建立一批再就业基地、兴办一批解困市场等工作,并将每年培训5万名下岗职工、促进3万名下岗职工再就业、帮扶1万户困难职工家庭、联系100户困难企业的工作目标,层层分解、落实到基层,这样就在全省形成了具有工会特色的救助机制和帮扶网络,从而使季节性的送温暖变成了常年不走的温暖工程。

第二个转变是由救济型转向自救型。省总工会和省委组织部连续两年分别从会费和党费中拿出100万元,联合实施了“帮扶下岗职工党员计划”,以无息借款的方式,帮助部分下岗职工开展生产自救,帮扶集体、个人项目113个,安置下岗职工近1000人。1999年,黄石市以富豪家具厂为示范点,投入资金40万元,开发了4条生产线,安置40名下岗职工。去年,省总工会和省委组织部投入100万元在武汉市汉正街等建立社区服务示范基地,开办项目12个,目前已安置下岗职工60多名。

转变之三为个体型转向群体型。即采取多种措施,帮助困难职工中的一些群体集体实现就业与脱贫。为此,湖北省专门出台了《关于省直企业下岗特困劳模、党员和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》;对家庭人均生活费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500名下岗特困职工,则按月发给240元基本生活费。

转变之四是从单一型转向社会型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一度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,省总工会不失时机,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特困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。1999年的“情系特困职工社会救助行动”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,全省198个单位的15万多名职工捐款近1000万元,为省直特困企业的2000名伤病残特困职工提供了为期3年的生活困难补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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